我国对于“假货”向来是严厉打击,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法律,卖假货情节轻微的属于消费欺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需要照价加倍赔偿;
如果存在以次充好,以假充真的情况,则有可能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根据销售金额确定量刑幅度,最高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;
造假卖假却绝口不说是假,直接当真货卖,让买家出现了认知错误,那么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该罪的以诈骗数额确定量刑幅度,最高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所以很多卖假货的行为都是在背地里悄悄进行的,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在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葛寨乡烟涧村,全村人大肆以造假青铜器敛财,却没有人去抓?
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葛寨乡烟涧村原本是一个非常贫穷、破败的小山村,直到上世纪80年代时村里有人开始制作仿古青铜器,然后家家户户都开始做仿古青铜器。
到上世纪90年代末时,小小的村庄竟然出现了几十家仿古青铜器加工作坊,到年时村子里专业仿古青铜器加工户多达多家,其后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暴增,最高时达多家。
这些加工作坊不断增加的背后,是制造仿古青铜器这项技术的产业化,村里甚至于不管是卖石蜡、涂料还是模型都有专门的供货商,由此天南海北的订单像雪花一样飞往这个村庄。
仅仅是在当时,一个人每年就能赚两三万元,有的家庭每年赚三五万元不在话下,大一点的作坊每年都能赚几十万,到年全村年产值达万元人民币,这个数字在年时飙升到1.6亿。
除了村子成功脱贫致富以外,烟涧村开始不断地出现在各大报纸和电视采访上,被誉为“中国乃至世界上高仿古青铜器第一村”,他们制作的仿古青铜器还被各大博物馆收藏或者展出,甚至拿过奖。
年拿过省“农村科技博览会”金奖,年拿过全国“民间藏品展交会”一等奖和全国“民间工艺大赛”一等奖,受到全世界范围内喜好青铜器人士的青睐和嘉奖。
由此烟涧村又成为一个旅游景点,去博物馆看那些拥有数千年历史沉淀的青铜器固然美好,但是去烟涧村观摩一件青铜器的诞生,更叫人欣喜和雀跃。
一走进烟涧村,就能看到路边许多的青铜器,随便拉一个人过去,虽然他的学历未必比得上那些大师,但都能同你侃侃而谈青铜器的历史,丝毫不逊色于一节历史课。
不过绝对不能忽视的是,在这些辉煌背后,他们依然是在“造假、售假”的事实,怎么就没人去抓他们,还让他们得以赚钱致富?这就要从一个人开始说起。
烟涧村最早做青铜器买卖的人是方兴庆,方兴庆在上世纪60年代时干的是倒卖古董,倒卖古董是有风险的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没出来之前有被抓的风险,在它出来以后,就更有可能构成倒卖文物罪。
所以方兴庆一直都干得偷偷摸摸,在这个偷偷摸摸的过程中,年方兴庆收到一面青铜古镜,本来是能卖个好价钱的,可是它有所残破,方兴庆就决定修复它。
在修复它的这个过程中,方兴庆知道了实体雕刻、模具制作、青铜器配方、浇铸、雕刻等多项技术,之后利用这些方式方法做出了一面战国的“牛鼻象背铜镜”,并且就连文物工作者都没看出它是仿制的。
方兴庆就突发奇想,决定不再倒卖古董,而是仿制古董去卖,期间他又吸纳了各项技术,比如“鎏金”技术,卖一个东西就上千块,在那个大家都揭不开锅的年代,成为该村第一个致富的人。
不过方兴庆能够致富的原因在于,他其实是拿假货充当真货在卖,而买走他的东西的人又以真货名号去卖,文物局和警方就顺藤摸瓜找上了他,那时候也是真的抓他,还要罚款,罚了以后工具还得没收。
但是方兴庆就是不死心,又另起锅炉,又继续卖,又继续被抓、被罚款、被没收工具,久而久之,方兴庆就有点烦了,他一气之下把技术教给了别人,想着:“人人都干这事,总不能抓他了吧?”
他以为法不责众,实际上文物局和警方后来不抓他,是因为他已经标榜自己的东西是仿制品,也不再以古董的名义倒卖,全村人对外也明确表示这就是工艺品,那文物局和警方自然也就不会再上门了。
所以造假、售假是否违法犯罪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,即造假、售假的人是否存在一个利用假货充当真货、或者夹带在真货中骗人的意识,如果不存在,那自然不是违法犯罪的买卖行为。
文中名字除方兴庆外皆为化名,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,谢绝转载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0431gb208.com/sjszlfa/4613.html